我市扎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综合利用改革试点工作
我市抢抓改革机遇,坚持政策集成、制度创新和项目突破“三步并进”,明确了61项具体任务和18项配套政策文件,着力构建目标化管理、指标化管控、制度化保障、项目化推进的工作体系。
在改革担当上增强主动。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做到“两个纳入”,即: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范围,纳入市政府定期调度事项,市长按季调度,分管副市长按月调度。
在规划源头上加强管控。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线,明确工业用地用途转换负面清单,实行工业用地“占一补一”。出台《关于严格落实规划、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的决定》《关于促进工业、物流等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的规定》,分别提高新增工业用地和县区平台公司标准化厂房容积率至1.2、1.6。
在用地方式上倒逼转变。对30亩以下工业用地不再单独供地,对用地需求超过100亩的重大工业项目实行分期供地。将“标准地”制度向省级以上开发区实际管理范围和其他工业集中区延伸。将低效用地处置纳入“亩均论英雄”改革。
在耕地保护上探索路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稻虾养殖管理的通知》,找回耕地1.2万亩,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现耕地净增长0.34万亩。制定《蚌埠市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专项实施方案》,确定了6个乡镇开展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在审批提效上改革赋能。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数据关联互认的关键字段,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共享等方式,联通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建设、交易、登记各阶段,实现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一网查询”,初步形成了新建项目信息共享互通、审批业务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