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公告
蚌埠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
调整成果听证公告
为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和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根据《安徽省行政程序规定》、《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组织对蚌埠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调整初步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调整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蚌埠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调整成果进行听证。
二、听证时间
拟定于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下午3:00。
三、听证地点
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9楼第8会议室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条件。报名听证代表需满足下列条件:
本市市辖区内年满18周岁公民。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26日(工作日)。
3、报名方式:申请参加听证人员可以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现场报名。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科提交《听证报名表》(见附件)。
五、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通过现场自愿报名以及邀请参加等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限定人数时,由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机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听证。
六、其他事项
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3年5月29日11:00时前核实并确认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其参会。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联系人:季文婕
联系电话:0552-2155920
特此公告
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7日
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
职业(单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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